联系J9九游会AG
咨询热线:010-57734709
010-57734710
1801005934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紫金长河【大河庄苑】7号楼207
当前位置会计咨询
税务变更 添加时间: 2014-11-5 17:45:59 点击次数: 585 次 返 回 |
|
税务变更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根据税法规定,以下涉及公司章程内容变更的,都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继而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1)名称变更: 携带工商名称变更通知书及相关证件 (2)经营范围变更: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公章 (3)注册资本变更: 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变更: 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 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